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6日,辽宁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营口全都有百货超市有限公司。
营口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营口全都有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板栗饼(板栗味糕点)(购进日期2021年8月2日),经检验,检测结果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营口全都有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经营活动中并不清楚相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营口全都有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在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经在店面发出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