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条款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规定从原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才能上市交易”,变为“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就可上市交易”。
图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截图
《通知》明确,将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调整为:“限价商品房自购买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它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可购买其它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网签备案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按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继续作为限价商品房使用。”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一些项目虽然已经交房,但开发商因种种原因导致《不动产权证书》办不下来,延缓了此类房产上市交易时间。新规定出台后,过去以产证办理时间为起点,而现在则以合同网签备案为起点,只要符合网签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就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了。
据了解,按照西安市原有政策,限价商品房退出要求的是:“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限价商品房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