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6日,辽宁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营口市站前区张二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营口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营口市站前区张二蔬菜店经销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经检验,该批次产品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营口市站前区张二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经查,该个体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五十四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营口市站前区张二蔬菜店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已经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经复查,该个体达到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