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SC21120000001840623)。
据通告,抽样自天津市北辰区贾怡小吃店的油条(自制)(生产日期:2021-08-13),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100mg/kg,实测结果为352mg/kg)。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10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8月13日经营涉案油条(自制)合计1公斤,已全部销售。本案货值金额12元,违法所得12元。
当事人属初次违法,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元;2、没收食品添加剂香甜泡打粉(复配膨松剂)(净含量:250g)46袋;3、罚款5000元。
经排查,天津市北辰区贾怡小吃店制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油条,系加工制作油条时使用香甜泡打粉(复配膨松剂)导致。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