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2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2号)
一、抽样单:XC21331082305831893大盆2、XC21331082305831891小盆3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1893;产品名称:大盆2;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1891;产品名称:小盆3;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1年10月20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临海市和吉菜馆;消毒单位:临海市和吉菜馆。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701)。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已清洗消毒待用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701)。
二、抽样单:XC21331082305833418圆盘3、XC21331082305833420小碗2、XC21331082305833416圆盘1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418;产品名称:圆盘3;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420;产品名称:小碗2;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416;产品名称:圆盘1;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1年10月9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临海市雨燕排档;消毒单位:临海市雨燕排档。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002)。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已清洗消毒待用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002)。
三、抽样单:XC21331082305833423白盘、XC21331082305833424花盘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423;产品名称:白盘;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424;产品名称:花盘;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1年10月9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临海市老毕头饭店;消毒单位:临海市老毕头饭店。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001)。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已清洗消毒待用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001)。
四、抽样单:XC21331082305832101醋碟、XC21331082305832100圆碗3、XC21331082305832098圆碗1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2101;产品名称:醋碟;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2100;产品名称:圆碗3;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2098;产品名称:圆碗1;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1年10月9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豆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消毒单位:台州市豆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003)。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已清洗消毒待用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003)。
五、抽样单:XC21331082305833413小碗1
(一)不合格餐(饮)具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3413;产品名称:小碗1;规格型号:/;保质期:/;抽样日期:2021年10月9日;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黄跃申;消毒单位:黄跃申。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上述餐具大肠菌群超标系消毒不合格导致,产品不涉及召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101)。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已清洗消毒待用餐具经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