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30日,浙江省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10月份,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宁海县长街宾馆销售的即食海蜇。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17日,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对宁海县长街宾馆销售的即食海蜇进行抽样检测。2021年10月13日,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出具编号为 NHFIJ20210786 的检验报告,结论为被抽检的即食海蜇的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1年10月18日,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向宁海县长街宾馆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即食海蜇。
(三)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