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号)。
据通告,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该县4批次食品不合格。风险控制完成情况如下: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宁莉食品超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79号(港九城南花园)1、2号)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64632097,检验结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7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宁莉食品超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79号(港九城南花园)1、2号)销售的小米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小米辣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64632094,检验结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7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谭弟明白酒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华丰社区红庙组105号)销售的白酒(小曲固态法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白酒(小曲固态法白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35618,检验结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汪龙食品加工坊(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汪龙村汪龙组20号)售的白酒(小曲固态法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白酒(小曲固态法白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564631983,检验结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3月20日。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购进、销售不合格产品,并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要购进、销售合格产品并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