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辽宁省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民市关宵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11-30 15:27: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新民市关宵超市销售的非常脆(巧克力脆皮口味雪糕)和盛源驴打滚(雪糕)。

2021年10月1日,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工作安排,对新民市关宵超市销售的非常脆(巧克力脆皮口味雪糕)(商标:盛源海杰+图形,生产日期2021-08-02、规格38克/袋))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大肠菌群项目(标准指标:n=5.c=2.m=10.M=100、实测值:180.31.36.150.61)不符合GB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新民市关宵超市销售的盛源驴打滚(雪糕)(商标:盛源海杰+图形,生产日期2021-08-29、规格65克/袋))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标准指标:n=5.c=2.m=25000.M=100000、实测值:1.8×105.2.7×105.1.4×105.1.8×105.1.8×105)、大肠菌群(标准指标:n=5.c=2.m=10.M=100、实测值:270.380.350.330.310)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新民市关宵超市销售雪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情形。符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款:“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新民市关宵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发布了召回公告,提供进货来源等相关凭证。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一定注重进货的商品质量,严格把关,查验产品的合格证书及供货方资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组织经营销售,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今年前10个月我国进出口增速达22 ...

  • 浙江省金华市古子城保宁门前12位金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因地制宜发展高效 ...

  •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 ...

  • 南京市浦口区打造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