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涉及沈阳市添圣农产品有限公司。近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4月2日,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河北省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工作安排,对沈阳市添圣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好大姐”酸菜(生产日期:2021-2-22;规格:500克/袋)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食品标签-净含量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4月25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一大队对该企业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生产“好大姐”酸菜10箱200袋,不合格的食品标签库存180个。于当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企业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沈阳市添圣农产品有限公司依法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销毁不合格的食品标签,并主动对不合格食品开展召回工作。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好大姐”酸菜食品包装袋标签中标签-净含量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鉴于当事人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包装袋,召回不合格食品。依法对当事人责令整改,不予立案查处。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沈阳市添圣农产品有限公司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重新印制新的食品标签。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一定注重原材料的商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的流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