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6号)
抽检编号为DC21331000316433528乌鳢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316433528;产品名称:乌鳢;购进日期:2021年8月16日;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氟氧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邵美芬。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该抽检产品为零售销售,因市场人流量大且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乌鳢氟氧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和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罚字〔2021〕4037号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