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18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9号)。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9号)
关于对陈福根销售的鸡蛋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 NCP21331000002736175;产品名称:鸡蛋;购入日期:2021年8月10日;保质期:无;不合格项目:金刚烷胺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要求;被抽样单位:陈福根。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8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在2021年8月10日向位于黄岩大桥路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的辛友利处以5.15元/斤的价格购入鸡蛋48.8斤,已全部售完,由于当事人系农贸市场个体户,面向终端零售,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鉴于当事人依法履行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义务,且无证据表明当事人明知该“鸡蛋”为不合格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因是流通环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