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8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003432584的食品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NO:(2021)GJZ4-0001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7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孝感市孝南区好又多超市毛陈店销售的、标称京山穗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月饼(黑芝麻味)”(生产日期:2021-07-1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003432584”,经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9月9日,京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京山穗康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蛋黄月饼(黑芝麻味)”共生产8件,销售价格为53元/件,货值420元,全部销售完毕。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该企业暂停生产并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无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