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涉及锡林浩特市2家个体经营户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锡林浩特市成均鸡蛋粮油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鸡蛋
生产日期:2021年08月31日;抽样基数:20kg
检验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元整(8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成均鸡蛋粮油店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锡林浩特市沁香园熟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鸡蛋
生产日期:2021年08月31日;抽样基数:20kg
检验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叁拾陆元整(36.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沁香园熟食店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