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1期)。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1期)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0期),涉及我市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海曙明州农产品加工中心站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海曙明州农产品加工中心站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海曙明州农产品加工中心站生产的纯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宁波市海曙明州农产品加工中心站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日向宁波市海曙明州农产品加工中心站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00513235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宁波圣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圣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龙奶茶风味粉(固体饮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30日向宁波圣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97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进购60包,已销售55包,其中5包自己食用,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