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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8月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11-15 17:04: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8月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月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8月份,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任务中,涉及我区9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市钢城区厚爱百货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猕猴桃、西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10日。

样品名称:猕猴桃、西芹

不合格情况:“该批次猕猴桃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西芹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1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猕猴桃、西芹。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猕猴桃购进20.1kg,销售5.966kg;西芹购进54kg,销售38.514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1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0月8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与供货商合作、规范索证索票、确保源头可追溯,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莱芜市钢城区吉盛水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猕猴桃)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11日。

样品名称:猕猴桃

不合格情况:“该批次猕猴桃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1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猕猴桃。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猕猴桃购进9kg,销售2.15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1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0月19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与供货商合作、规范索证索票、确保源头可追溯,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三、济南市钢城区三丫餐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消毒餐饮具(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12日。

样品名称:自消毒餐饮具(盘子)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1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自消毒餐饮具(盘子)。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消毒38个,抽检1个,使用37个。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1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9月14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消毒储存流程,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钢城颜庄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9日。

样品名称:韭菜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氟虫腈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1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韭菜。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5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1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韭菜、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寻求质量好的供货商长期合作确保可溯源有保障,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五、莱芜市钢城区双桥大酒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益民(集中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12日。

样品名称:益民(集中消毒餐饮具)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1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益民(集中消毒餐饮具)。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77套,抽检5套,使用72套。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1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9月14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加购进频次减少购进数量、规范索证索票和储存条件,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六、莱芜市钢城区瑞豪百货商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11日。

样品名称:芹菜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2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芹菜。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3.5kg、抽检1.5kg,其余未销售。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2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的蔬菜、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七、济南市钢城区润和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9日。

样品名称:姜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2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姜。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6kg、抽检1.2kg,销售4.8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2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规范进货查验、寻找固定供货商,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八、莱芜泰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黄豆酱油(酿造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9日。

样品名称:黄豆酱油(酿造酱油)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该样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2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

2.查封扣押措施:扣押涉案食品636瓶。

3.购销情况:生产经营799瓶,实际销售96瓶,召回636瓶。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2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9月23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加强存放管理、强化消毒措施,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九、济南市钢城区相辉果蔬便利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8月9日。

样品名称:尖椒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9月2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尖椒。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2.95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9月2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0月8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的尖椒,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合格证明、寻找固定供货商,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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