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9期)。据通告,1批次果之初核桃油样品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罕艾日克乡巴勒玛斯村 | 新疆福润盈贸易有限公司库尔勒市第一分店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路辖区圣果路2号福润德大厦1号楼1层A103号 | 果之初核桃油 | 250ml/瓶 | 果之初 | 2021/03/29 | 酸价(KOH) | 初检:1.6mg/g;复检:1.1mg/g | ≤1.0mg/g | 初检: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