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9期)。据通告,“老肖家”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调和油)上不合格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三原世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镇大李村 | 阿勒泰市雪域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层1号 | 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调和油) | 400ml/瓶 | 老肖家 | 2021/05/10 | 乙基麦芽酚 | 37.4μg/kg | 不得使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