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9期)。据通告,叶城县百嘉商店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祥瑞麒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香油(调和型)样品,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乌鲁木齐市祥瑞麒麟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村三队 | 叶城县百嘉商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洛克乡拖拉机站旁 | 芝麻香油(调和型) | 400ml/瓶 | 玉麒麟城+图形商标 | 2021-06-20/20210620 | 乙基麦芽酚 | 6.31×10³μg/kg | 不得使用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