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8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7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7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1年7月14日发布涉及我区1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根据2021年湖北武汉江岸区抽检计划,2021年6月17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喉咙馆餐饮有限公司采购并使用的“银标生抽”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要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7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喉咙馆餐饮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情况说明,表示已把该批次商品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及时告诉供应商,并表示以后认真履行查货验货工作,做到诚信经营。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武汉喉咙馆餐饮有限公司采购并使用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予以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名币6000元。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