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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欧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被罚款10000元

2021-10-29 09:47: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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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在2021年国抽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重庆欧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腊丁(抽样单编号:GC21500153653000205),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8月7日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重庆欧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至2021年8月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购进的8.75公斤,销售5.97公斤(包括监督抽检的1.8公斤),剩余部分2.63公斤(另有0.15公斤因死亡损耗)因卖相不好滞销已于当日退货给供货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350元,违法所得95.52元。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

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重庆欧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欧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欧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21年10月19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渝荣昌市监经处字〔2021〕258号):1、没收违法所得95.52元;2、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95.52元(金额大写:壹万零玖拾伍圆伍角贰分整)。

四、企业整改情况

案发后该公司积极整改,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并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我局对该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验收该公司已整改合格。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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