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1-10-28 21:53:49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10月28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标准化协调推进处、标准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经济检查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文字实录:

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处长艾宇雷

艾宇雷: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例行新闻发布会。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原源、标准化协调推进处处长高志春、标准管理处处长王守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馨、经济检查总队二级调研员米立功,请他们分别为大家介绍今年以来各自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我是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处长艾宇雷。

下面,首先请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原源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原源

原源: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下面由我从反垄断执法、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四方面介绍有关情况。

一、反垄断执法取得初步成效    

(一)查办一起行政垄断案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要求,对晋中市政府办公室涉嫌行政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晋中市政府办、晋中市交通局、晋中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在晋中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工作中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相关部门主动整改,废止了相关文件,纠正了相关错误做法,依法结案并公示。

(二)完成总局交办垄断线索核查任务。今年,按照总局反垄断的要求,先后完成4起垄断案件线索核查,同时协助反垄断局完成原料药垄断案件调查取证任务。    

(三)起草制定了《山西省经营者垄断合规指引》,为全省企业规范经营提供指引。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    

(一)调整厅际联席会议组成。经省政府同意,调整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成,吴伟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目前,报请政府召开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

(二)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5月下旬在厦门举办全省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包括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及各市局分管负责同志等120人,有效提升全省公平竞争审查队伍业务素质。大同、吕梁、阳泉等市先后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全省共计培训900余人。

(三)制度规划不断完善。为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制定了《山西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为审查质量制定了《重大政策会审制度》,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

(四)抽查检查作用有效发挥。省局抽查检查各市部分县2020年政策措施文件421份,督促整改39份。督办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万荣县政府出台的《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核查,万荣县政府已将该文件废止,并公示。

(五)增量审查存量清理有序推进。全省市县两级增量政策文件审查10556份,修改调整62份,适用例外规定1份,存量政策文件清理4277份,废止修订74份。

三、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大力推进

(一)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6月2日省政府批准建立我省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6月30日召开省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按照总局工作部署,5月上旬开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截至9月底,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71件,罚没款421.43万元。  

(三)严厉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年初,根据举报线索,立案查办了泰亨酒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白酒涉嫌虚假宣传案件。

四、规直打传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力度。印发《关于做好“两节”期间直销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直销企业在“两节”期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禁止开展线下群体性会议。截至目前,开展直销企业调研4次,登记企业会议15次26场。

(二)加大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核查网络传销案件线索4件,立案3起,捣毁传销窝点8个,遣散传销人员110余人。开展宣传活动12次,入校园、社区开展活动5次。省局查办了山西柯锦睿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因涉嫌刑法,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三)积极开展直销企业抽查检查。根据2021年直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服务网点双随机抽查工作,省局实现企业抽查全覆盖,检查省级分支机构29家。各市局检查服务网点、经销商等经营场所179户,责令改正2户,注销3户,停业2户,列入异常5户,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体系和指导监督体系,着力弘扬竞争文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加强传销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传销案件的指导和督办工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贡献力量。

艾宇雷:

下面,请标准化协调推进处处长高志春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标准化协调推进处处长高志春

高志春: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我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可以用“五新”来概括。

一是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有了新进展。1月9日,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我省推动标准化综合改革的经验。7月21日,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努力蹚出标准引领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典型发言。9月29日在全国农业标准化培训班上介绍了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经验。10月21日在全国标准化能力提升培训班上介绍了加强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的经验。浙江、重庆、江西、吉林4个省市前来我省学习调研标准化工作有关情况。黑龙江、西藏邀请我局人员作了专题介绍。山西标准化工作经验在全国影响力越来越大。

二是制度建设有了新突破。积极制定《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已报省政府审核。《山西省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已经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山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正在有序向前推进。阳泉市制定发布了《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标准化工作联络员制度》,运城市制定了《运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全省标准化工作朝着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三是标准制定水平有了新提升。今年上半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4项(累计达26项)。我省在特种金属材料镁合金、轨道交通建设方面增强了国际话语权;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69项,在研123项,主要涉及碳基新材料、煤机智能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煤炭清洁高效、轨道交通7大领域。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主持制定的纳米技术国家标准,将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品档次性能发挥巨大的作用;先后批准立项了《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基本要求》《智能煤矿融合5G网络建设指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评价规范》系列标准、《多点多层级群体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等228项省级地方标准。各市立项120多项市级地方标准。为产业转型发展,营造“三无三可”的营商环境将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四是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有了新举措。我们正在借鉴省科技厅的改革经验,本着技术组织建设要跟着产业发展需求走的思路,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重塑性改革。今年已新成立了商事主体登记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餐饮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筹建碳达峰碳中和、数字政府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也新组建成立了13个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整合现有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六新”领域、“产业集群”发展方面成立若干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和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标准化技术组织保障。

五是标准化工作研究开创了新局面。依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山西成立的转型发展研究中心,正在组织开展《山西省大宗贸易产品标准化比对分析及政策建议》《十四个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急需的标准体系建设和关键标准培育与创制》《山西省优质重点药茶质量控制标准研制》《山西省“111”创新工程标准化数据集成和服务体系建设》《山西省标准化发展规划(2021—2030)》五个方面的研究。中标院集中了本院30多名博士参与到课题研究中。年底课题研究结束后,将会进一步理清我省标准化工作的思路,提高我省标准化工作的水平和层次,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艾宇雷:

下面,请标准管理处处长王守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标准管理处处长王守业

王守业: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山西省标准化条例》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以来,我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生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山西标准”标识评价及培育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第31条:“积极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推动山西品牌建设”。我们会同山西粮储局以忻州重点农产品小米、谷子、红芸豆、藜麦等杂粮为试点,委托中国标准化协会研究和创建“山西标准”评价关键技术,优化技术指标,高质量编制小米、红芸豆、藜麦等种植、加工标准规范,将以“双编号”“多编号”等形式发布团体标准,积极探索团体标准培优和监管的模式,稳健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实施,为“山西标准”标识制度实施提供实例经验,建立符合我省特点的标准标识制度,切实推动我省品牌建设。四月份省局将此项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二是主动衔接,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发布和备案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围绕“六新”“十四个产业集群”定标准,制定了《2021年度地方标准公开和备案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标准制修订程序,主动协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关系,理顺标准报批环节,对急需急用的标准开通绿色通道,先后批准发布了《汽车客运站疫情防控指南》《智能化露天煤矿建设规范》《时代云功能接口规范》等73项省级地方标准,并及时进行了公开与备案。

三是加强管控,有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先后制定了《2021年度企业和团体标准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企业标准排行榜评估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规范了工作程序和要求,并组织专家组对征集到的标准技术服务项目方案进行评估,确定了委托技术服务机构。目前各项任务已经接近尾声,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按5%的比例,对抽取的937项标准开展了双随机抽查,采取书面和网络检查的方式,共发现各类问题标准720项,下一步拟对发现问题联合市、县局开展整改工作;围绕新能源汽车、碳基材料、矿用设备、农药等十个行业领域,积极推动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企业排行榜评估工作,在合理确定排行榜核心指标的基础上,采取专家技术评估方式,形成初步的分析报告和建议。

四是依规合理,扎实推进省级地方标准补助申报工作。按照省局《标准化战略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标准化战略资金分配方案,起草了《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补助方案》,并于7月至9月面向全省社会公开征集了2021年度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经前期起草单位自主申报、有关行业主管审核报送,共收集各类申请标准补助项目57项,在组织专家组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33项拟补助项目,目前已经在省局官网进行了公示,下一步将尽快推动补助项目资金的落实。

艾宇雷:

下面,请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馨

张馨: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价格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是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的重要工作职责。今年以来,省局价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我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党组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立足职能定位,强化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优势,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持续强化对基层执法协调指导,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省价格违法案件立案846起,办结663起,退还用户4800余万元,罚没款3200余万元,其中省局价监局立案25起,办结13起,退还用户3800余万元,罚没款864万元。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以来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不断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4月份开始,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我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强制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等15类问题,力争通过有效的监管和典型案件查办来推动国家政策的落实,打通政策措施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中小企业切实能够分享到政策的红利。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有所突破,我们上半年聚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和交通物流领域,组织了对太原、运城、长治、阳泉、朔州5市的交叉检查。在中介机构领域重点规范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其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严厉查处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以及将办理政府部门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为。在交通物流领域重点查处机场、铁路等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下半年聚焦水、电、气、暖公用事业、商业银行5个行业和领域,派出6个检查组,赴晋中、大同、忻州、临汾、吕梁、晋城6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商业银行领域重点查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规定的对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

省局价监局在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0家,发现行业协会、铁路、机场、供电、水电气暖、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收费问题线索69条,涉嫌违法违规资金43亿元。针对发现的线索和问题,目前省价监局已成立了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开展专项调查,确保检查结果落实落细,并将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二、不断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按照省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要求,价监局根据工作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难题,认真梳理监管漏点和难点,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超标准收费、强制收费以及代“第三方”收费等反映较多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教育收费检查,对82家大中专院校和272家中学按照10%和5%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检查。同时,联合省教育厅和省税务局对我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办学环境。二是针对医疗服务领域收费乱象进行专项检查,对3所医疗机构擅自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以点带面,以案促改,通过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来规范和引导医疗机构合规经营。三是针对百姓反映集中的部分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联合省住建厅开展了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准确把握物业收费的政策界定,区别处置实行政府定价的“前期物业”和市场化运作的“后期物业”以及“小产权”小区物业,加强事后监管,倒逼事前审批,规范物业收费,提升服务质量。四是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商品和疫情防控,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行为。在春耕、五一、汛期、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我们安排部署了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农副产品和防疫防汛救灾物资以及白酒、煤炭、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检查,要求各地及时采取公告、告诫函、约谈等多种形式和管用措施,重点加强对客运、旅游、餐饮、住宿、快递、停车等服务行业的价格监管,严防“坐地起价”“串通涨价”等非法干扰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生。五是关心民生诉求认真处置百姓投诉。今年以来,价监局密切关注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共处理省政府“13710”督办平台交办和其他投诉渠道反映的价费问题线索37起,受理督办价费舆情80起,直接退还消费者价款190余万元,做到了“有诉即查、查必有果”。

三、不断强化反垄断执法,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今年是全国的反垄断大年,反垄断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主线的基础上,我们始终坚持支持发展和依法规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进一步强化了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提升了反垄断执法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通过网络巡查和群众举报,确定了涉嫌垄断问题线索4条,并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下启动了反垄断调查。其中某协会及其会员单位涉嫌达成垄断协议已经立案,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基本结束,共涉及176家企业单位。另有1条涉嫌垄断协议和2条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线索,已通过前期核查掌握主要事实,涉及22家医疗机构、一家公用事业企业和7家民营企业。在全力开展本省反垄断执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协助市场监管总局和其他省份完成对我省部分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主要对美团平台实施“二选一”、某协会会员单位、原料药及两家药企开展了反垄断调查,共涉及我省26家经营主体。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调查节奏,持续推进案件查办工作,通过依法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解决和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价格监督和反垄断执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国际形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持续重拳出击,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一是要强化监管执法,从交费端倒查摸排,执法开道、监管倒逼、服务随行,切实解决企业对优惠政策“看得见、得不到”的问题。精心组织大案要案查办,对有令不行的从严从重依法查处,彰显国家减费治乱、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二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价费优惠政策,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震慑。三是要强化长效治理。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检查、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实现长效治理。谢谢大家!

艾宇雷:

下面,请经济检查总队二级调研员米立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经济检查总队二级调研员米立功

米立功: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现在,我向大家通报今年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工作情况。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是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正处级行政单位。按照以属地监管为主、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我队重点查处上级交办、跨区域和严重影响竞争环境以及重大民生领域等案件。

今年以来,我队主要围绕两个重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紧扣省局工作要点,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突破涉及预付卡“跑路”和公用企业侵权案件;二是保护建党100周年标志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没款49万元,调解消费投诉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3.28万元。有关市场主体向省局赠送锦旗2面。

(一)创环境保民生,净市场树形象。一是查办涉嫌消费卡“跑路”案。山西某游乐有限公司未办理预付卡退费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案,涉及消费者735人,我队予以从重处罚,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万余元。二是查办某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约定退费案。在对涉案业主、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的关系进行充分调查后,最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融洽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中国市场监管报》5月21日第一版以“久久为功办实事,驰而不息解民忧”为题予以报道,总局官网转载。

(二)保护建党百年标识,净市场强宣传。我队会同省局广告处和尖草坪市场监管所,对小商品批发市场商户违反“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范围、要求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案件的亮点一是工作走在全国系统前列,二是集现场执法与普法于一体,震慑了不法分子,提升了基层执法形象,在小商品市场引起强烈反响。据查,这是继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同类案件后,首个省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保护标识案件。

(三)严厉打击违法医疗广告、保健品广告,维护行业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查办山西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网络违法广告案、太原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以点促面,维护了广告行业秩序和防疫秩序,净化了医疗、保健品广告市场环境。

今后,我队将继续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全力履职尽责,以优异的成绩为我省转型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处长 艾宇雷: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在提问前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媒体机构。

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

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

请谈谈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主要精神及我省落实的初步打算?

高志春: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纲要》是以党中央的名义印发的第1份关于标准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及组织实施的主要措施,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省要以《纲要》为依据,认真搞好“十四五”标准化工作规划设计;积极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互动发展。围绕“六新”、“14大产业集群”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增强标准话语权,形成创新链、标准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格局;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制定好“双碳”标准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持续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抢抓国家“布局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机遇,争取更多国家级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山西。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转型发展研究中心作用,开展高层次标准化工作研究。特别是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加大培训力度、畅通参加标准制定的渠道、完善奖励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标准化工作积极性,让市场主体在标准化工作中唱主角,发挥出决定性作用。

中国市场监管报山西记者站记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山西记者站记者:

我省冬季供暖已由北向南陆续开始,供暖行业收费一直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请问今年以来在供暖行业收费监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馨:

供暖行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不仅涉及到政府、企业、用户权责关系的界定,还涉及到完善价格机制,科学确定价格水平,需要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对行业内不同程度存在的收费项目偏多、收费标准偏高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责无旁贷,守土有责,今年以来我们着重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对2021年3月1日前政策不明确的供热收费项目,与发改、住建部门进行了多次会商,协同解决价格监管中遇到的政策问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建立价格监管联动机制的措施》,就重大价格问题、价格政策、价格监管等事项不定期进行会商。

二是制定政策。与省发展改革委、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规范2021年3月1日以后水电气暖企业收费行为,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为今后开展水电气暖行业价格监管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今年8月,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省供暖行业收费检查,重点加强对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合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供热企业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以案促改、以查代训、答疑释惑,积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四是积极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今年1月份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后,一些消费者对政策中保留的“建筑区划红线内收费项目”、“政策实施时间”、“城中村以及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投资界面延伸范围由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等焦点问题提出了很多投诉和咨询,单是通过省政府“13710”督办的关于供热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就有25起。就此,我们主动加大了政策宣贯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所有的投诉举报信息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解决,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达到了群众满意的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高度关注供热收费问题,对价格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为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消费者报山西记者站记者

中国消费者报山西记者站记者:

请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何要引入第三方评估?

原源:

公平竞争审查是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对中国经济深入改革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引进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保障。

自我审查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机制,但审查中存在主体知识欠缺,审查激励不足,“经验主义”倾向的隐患,导致制度的“实质性作用”大打折扣以及制度难以全面“激活”。由于第三方评估与政策制定机构,市场主体均无行政隶属关系和直接利害关系,因此,结合第三方评估来构建与自我审查机制相契合的公平审查机制,将有利于我国营造健全的市场竞争评估环境。

引入第三方评估也有政策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2月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指南》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等六个阶段和环节,均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存在较大争议、部门意见难以协调一致”等情形之一的,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主要就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审查评估工作,坚决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构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山西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山西晚报记者

山西晚报记者:

请问经济检查总队在查办案件时是否存在“以罚代刑”等问题?你队是如何防止此类问题发生的?

米立功:

多年来,经检总队严格依法办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有证据显示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犯罪,会立即启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简称“行刑衔接”机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树立行刑衔接意识并提高认识、分辨能力,要求做到涉刑必移,杜绝“以罚代刑”。

二是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就涉刑案件具体案情进行交流,梳理线索,追根溯源。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确保“行刑”有效衔接。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经检总队共向省公安厅移送涉刑案件3件。

此外,今年以来总队落实“行纪衔接”机制,与“行刑衔接”共同促进依法办案,即:按照省局《纪检监察监督与市场监管联动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涉案主体疑似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及时报送。

黄河新闻网记者

黄河新闻网记者:

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推动了“山西标准”标识评价及培育工作。请具体介绍一下开展这项工作的有关情况?

王守业:

“山西标准”(标识)评价及培育专项试点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启动,经前期比对兄弟省市相关资料、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和工作座谈, 我们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完善了山西标准标识项目资金的立项、备案和单一来源招标专家论证等工作,采取购买社会第三方技术服务的形式,委托中国标准化协会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前期,以忻州等地杂粮产业重点产品为试点,通过中国标准化协会平台,对接全国性的技术力量和优势资源,研究“山西标准”评价关键技术,构建 “山西标准”评价技术规则,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推动我省制定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创建能体现杂粮产品“特”“优”的指标参数,高质量编制小米、红芸豆、藜麦等种植、加工的技术标准规范,并以中标协+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多编号”的形式共同发布团体标准。

在此基础上,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围绕产地环境、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生产管理、文创包装等方面,科学设计评价指标要素,规范实施评价认证工作并发放统一的标识,通过政府为“山西标准”标识+评价为企业“背书”,增强消费者的认可度,探索构建“多编号团体标准+第三方评价”的特色评价体系和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标准提档、质量提升、品牌提效的组合效用,最大程度地释放“标准+评价”体系对山西杂粮品牌的催化赋能效应,真正培育出市场需求的杂粮品牌先进团体标准。进一步提升山西杂粮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以“山西标准”走出去,助推山西杂粮产品、技术加工和种植走出去,积极促进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显著成效,真正为企业带来实处、好处,促进山西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我们也将会同省粮储局和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鼓励和支持忻州当地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标准+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多编号+评价”监管和服务模式,以试点带新路支撑我省高质量新型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艾宇雷:

各位记者朋友,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会后我们再做进一步交流沟通。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更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四届中国质量合势峰会暨赋能与共享 ...

  • 关岭:做优标准 做强品牌 打造航空 ...

  • 金秋时节来章丘的“红山翠谷”感受红 ...

  • 九寨沟金秋最美时 熏醉游人不知归( ...

  • 稳价保供不停歇!甘肃省陇南市市场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