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期)。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期)
涉及我区2家食品经营企业共2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吴世江销售的牛百叶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世江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五村农贸市场销售的牛百叶(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105650921225,购进日期:2021年7月20日,抽样日期:2021年7月20日)经抽样检验,甲醛项目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及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11日对吴世江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五村农贸市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牛百叶系吴世江于2021年7月20日购进的,共购进2.5kg,已销售2.5kg,已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督促吴世江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的义务审查,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吴世江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吴世江于2021年8月11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牛百叶进行召回,由于该产品属于水发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吴世江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吴世江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86号负三层D区第1-2号销售的香蕉(抽样单编号为:GC21500105650920025,抽样日期:2021年7月7日,购进日期:2021年7月6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1年8月5日向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上述不合格食品,系于2021年7月6日购进的,共购进20kg,已销售20kg,已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督促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的义务审查,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发布了召回公告,未收到消费者退货和消费者食用后有不良反应的投诉。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进行自查整改。江北区宇嫣农产品经营部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