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绍兴市咸欢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绍兴市咸欢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7月13日,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抽样检验系统,发现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的标示生产企业为绍兴市咸欢食品有限公司的梅干菜(农家风味)(生产日期:2020年06月17日)经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由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绍兴市咸欢食品有限公司的梅干菜(农家风味),抽样基数:14袋,生产日期:2020年06月17日,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19日向绍兴市咸欢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 NO:SP-J21034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梅干菜(农家风味),也未发现其他生产日期的梅干菜。当事人反映其企业生产行为已于2019年7月因厂房拆迁而停止,此后未开展生产,上述不合格产品并非绍兴市咸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另经查,当事人食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21年4月由本局公告注销,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