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告(2021年78号)。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告(2021年78号)
现将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抽样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
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的1批次鸭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实测值2.46)。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瑞安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78号)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瑞安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任务来源 | 辖区 | 抽样日期 | 抽样单编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抽检样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生产日期(批号) | 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 处罚方式(选立案、当场处罚、责令整改或移送司法机关立案) | 核查处置日期 | 核查处置完毕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种类及依据 | 没收非法所得 | 罚款 | 是否停产停业 | 是否吊销许可证照 |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 免于处罚原因及依据 |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本级餐饮监督抽检 | 锦湖 | 2021/6/28 | XC21330381304532695 | 瑞安市私立实验中学 | 鸭肉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实测值2.46) | 2021/6/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立案 | 2021/7/28 | 2021/9/13 | 瑞市监处字〔2021〕1062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0 | 21000 | 否 | 否 | 否 | / | 原因:当事人已经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系生产环节添加违禁物品。整改:更换该食品的生产厂家,采购检验合格的产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