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33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33号)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1JF0526071),当事人沈兴坤销售的乌鸡肉乌鸡肉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兴坤销售的经检不合格乌鸡肉的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25日,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乌鸡肉实施抽检。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当事人销售的乌鸡肉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与经检不合格乌鸡肉同批次的产品,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乌鸡肉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沈兴坤称上述经检不合格乌鸡肉是将从他人处购进的活鸡自行宰杀处理后销售,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票据等来源凭证,也未查验供货方的经营资质,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我局已将该案移送玉环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