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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6号)

2021-09-02 14:24: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6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6号)

抽检编号为XC21331081305931524秘制香骨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编号为XC21331081305931524;产品名称:黑鱼;购进日期:2021年06月08日;检验结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被抽样单位:温岭市大溪海跃餐饮店。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仓库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召回上述同一批次的产品,并予以立案调查。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黑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温市监处罚(2021)1424号)。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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