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8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8号)
关于对谢荷琴销售的白酒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白酒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编号NO:802100000494;食品名称:白酒;购进日期:2021年3月13日;被抽样单位名称:谢荷琴;检测结论: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其中项目酒精度实测值为37.6%vol,不符合标准指标,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剩余食品,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1年7月13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2.食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上述“白酒”系于2021年3月13日从生产厂家浙江省三门县华生酒厂处购进。至2021年7月13日案发,已将上述白酒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其标注的“GB/T 20821-2007《液态法白酒》执行标准的白酒,并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255元,并处罚款845元,两项合计11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涉嫌为生产领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上级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