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1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1年第13期)。通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2期)、《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涉及苏州市部分企业。其中,对不合格蟹黄酥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33期)涉及苏州冠食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蟹黄酥,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6.4元、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