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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瑞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不合格被罚款65000元

2021-08-25 16:02: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24日,天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天津市蓟州区瑞源饮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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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抽样单编号:SC21120000111330602),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涉及蓟州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检基本情况:

(一)经检验,天津市蓟州区瑞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29日,规格型号为18升/桶。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25日向天津市蓟州区瑞源饮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检测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检测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天津市蓟州区瑞源饮品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发布召回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不合格桶装饮用天然泉水,由于销售时间过长,无法召回。

天津市蓟州区瑞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6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蓟罚﹝2021﹞449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该企业对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进行排查,严格规范生产加工过程。企业已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下一步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公章)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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