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11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号)
一、抽检编号GC21330003005131320白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GC21330003005131320;产品名称:白酒;生产日期:2021-03-12;规格型号:2.5L/桶(40%vol);保质期:/;不合格项目: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20281-2007《液态化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浙江省三门县华生酒厂。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一共生产了129瓶,除去生产检验的3瓶,卖给浙江东南副食品批发市场谢荷琴,谢荷琴反馈已全部卖完,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白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20281-2007《液态化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市监处〔2021〕3027号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