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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2021-08-05 20:10: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4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4期)

近期,锦州市松山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锦州市松山新区1家超市销售食用农产品(芹菜)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锦州市松山新区果然好生鲜超市2021年07月06日销售食用农产品(芹菜)。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一家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经营者在不知情,不能辨别食用农产品是农药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现该经营户已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同时督促经营户加强履行在采购销售食用农产品时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8月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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