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2024-02-04 10:28: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制止和防范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现就制止和防范非法集资提示如下:

一、为保护您的财产安全,要警惕以下情形: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选择正规金融投资服务。广大群众在投资过程中,要选择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对于新兴的投资行为要仔细斟酌,谨防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三、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惩治各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如遇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守正创新 稳进提质——湖北省纤维检 ...

  • 福建港口不断提升港口设施和服务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 ...

  • 购车提示:一汽丰田品牌这些故障需警 ...

  • 冰雪运动装备选购适配为宜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