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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川药监罚决〔2023〕2023号)

2024-01-30 12:28:46 四川省药监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康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900708990468B

法定代表人

刘亚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3〕2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

违法事实

行政相对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经抽样检验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没

处罚内容

罚款29000.00元、没收6816只涉案产品

罚款金额(万元)

2.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16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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