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智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11-14 14:52: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智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4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智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76582617H
工商注册号11010501618191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何**
违法行为类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五条
违法事实为在投标时获得加分,当事人安排销售员赵*联系湖北*****有限公司薛齐维,并签订《行业及国家标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约定购买认证证书事宜。2022年8月15日、8月16日、8月23日,当事人先后三次通过公司帐户转帐共3000元给湖北*****有限公司,购买了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开展认证活动机构中联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颁发的无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9209022023857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9209022023857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ZL92090220238570)共3份。 当事人获得上述3份认证证书期间,仅向湖北*****有限公司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湖北*****有限公司、中联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及薛*,均没有安排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认证审核活动。
处罚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06
处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8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如何保障出行安全 广汽本田全新一代 ...

  • 川陕甘毗邻地区携手推动深层次全面合 ...

  • “摘牌”带来“新生”

  • 2023年11月1日至11日全国邮 ...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海头村大力发展“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