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盈盈喵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11-14 14:51: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盈盈喵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市监处罚〔2023〕8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盈盈喵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GA8M21
工商注册号11010260414755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张**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
违法事实当事人营业执照名称为北京盈盈喵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西城区西单横二条59号明珠商品市场一层,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类别及名称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自制饮品销售,限(普通饮品),主要经营矿泉水、饮料。当事人从塑料袋推销人员手中购进两种塑料袋,每种一百个,一种全透明无任何标识,另一种为有标识塑料袋,标识内容为“>PE-HD<塑料购物袋”,执行标准为 GB/T 21661-2008,规格为400x(250+50+50)mmx0.025mm。上述两种塑料袋均为不可讲解塑料袋。当事人将上述两种塑料袋提供给前来购买水或饮料的消费者,主要用于盛装购买的水和饮料。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06
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9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如何保障出行安全 广汽本田全新一代 ...

  • 川陕甘毗邻地区携手推动深层次全面合 ...

  • “摘牌”带来“新生”

  • 2023年11月1日至11日全国邮 ...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海头村大力发展“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