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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长沙县长龙街道谷开莱餐馆作出行政处罚

2023-06-12 17:12: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长沙县长龙街道谷开莱餐馆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城管罚字﹝2023﹞第13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城管罚字﹝2023﹞第1324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05
处罚内容罚款壹佰元整(¥100)。
罚款金额(万元)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违法事实2023年4月20日13时40分,长沙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长龙街道长龙湾小区外时,发现一餐饮门店外台阶上有一片油渍,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调查。经查:当事人为长沙县长龙街道谷开莱餐馆,经营者是张桃谷,张谷桃在该餐馆中餐经营结束后,在店门口清洗使用过的饭碗,随后将洗碗残留的废油倾倒在店门前的台阶上,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倾倒的油渍进行测量,面积为1.2平方米。执法人员对该餐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长县执城管责字[2023]第2100117号),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餐馆经营者张桃谷立即使用拖把将被油渍污染的地面清理干净。2023年4月20日15时,长沙县长龙街道谷开莱餐馆经营者张桃谷到长龙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承认上述事实。


处罚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处罚机关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35555888XX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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