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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一食品店被罚款1000元

2023-06-12 17:02: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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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郭英飞食品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85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郭英飞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8MA7CY19D2P
工商注册号11010860453349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郭**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取得《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备案卡编号: SZ92110108MA7CY19D2P,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当事人属于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吴记吴奶奶花生(120克/袋)(生产日期:2022年07月22日,保质期:6个月)”,数量:2袋,售价:5.0元/袋。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数量为2件,货值金额为10元,违法所得为10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0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09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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