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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印商品条码未经核准注册 “沃谷农业”一分店被罚2000元

2023-05-11 16:11: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朝阳第四销售分店(以下简称当事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京朝市监处罚〔2023〕424号显示,违法事实为:涉案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当事人从宁安市上官米业有限公司进的货,共进货20袋,进价45元1袋,货值900元;销售价格是59元1袋,卖出去8袋,获利112元(59-45=14元×8袋=112元);剩余12袋,涉案商品已经全部退回厂家。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以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据了解,《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在去年11月,该分店有过一次行政处罚记录。因“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被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罚款1500元。更早以前,该分店还有几次被处罚记录。处罚事由包括“超出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据了解,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朝阳第四销售分店成立于2013年11月,负责人为胡振廷。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注册资本1238.390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江明。其官网介绍称,历经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沃谷农业已经成为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农业企业。沃谷农业先后在上海、山东、黑龙江等省市同当地优势资源合作建立了以荷兰现代化农业技术为核心的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园区、以寿光日光温室技术为核心的绿色蔬菜生产园区和以肥沃的黑土地为生产资源核心的优质粮产区。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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