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这家摄影公司价格欺诈被罚5万元 此前因所住一男一女未申报居住登记信息被公安部门查处

2023-05-10 15:02: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仙朵芮拉摄影有限公司因价格欺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罗处罚〔2023〕稽42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罚款50000元并警告。处罚事由为: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5月9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吴志杰。

本网注意到,该公司之前还曾被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罚款合计1000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19日。处罚事由:公安机关查明,2021年8月18日14时许,民警到云峰花园晓峰阁8A、28B检查,发现一名男子王某某于2021年7月15日居住至今。一名女子周某某于2021年8月10日居住至今。深圳市仙朵芮拉摄影有限公司未主动申报登记两人的身份信息。其行为已构成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市仙朵芮拉摄影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摄影服务。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管局递铺分局指导 ...

  • 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在永年区朱山 ...

  • 从“五一”文旅市场看文旅融合大势

  • 浙江省食品安全“百姓点检”现场活动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重庆市计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