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洪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怀化汇达管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洪市监罚决字﹝2023﹞1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市监罚决字﹝2023﹞19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8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15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1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怀化汇达管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期间,生产了该批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该批产品一共生产500米,生产成本为23元/米,共计货值11500元。由于生产工序出现意外导致该批产品内层壁厚度未1.36mm未能通过生产标准CJ/T 225-2011中“最小内层壁厚≥2.5mm”相关检测。 |
处罚依据 |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机关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1281006646080B |
数据来源单位 |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128100664608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