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茂名市激情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

2023-04-25 11:22: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激情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广告内容使用了医疗用语和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误导消费者。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电市监处罚〔2023〕223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为了推销商品“按摩膏”而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可搭增大增粗二次發育海绵體壯阳延時硬助勃保健藥产品”内容的广告,并于2022年12月开始在京  东平台网店上发布。上述广告内容使用了医疗用语和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误导消费者。广告制作费共10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予罚款25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茂名市激情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04MA4WTFA73A----------李**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1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4-21

处罚机关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强推虚假广 ...

  • 上海车展 | 争奇斗艳的展台也不容 ...

  • 好太太智能晾衣机|智能锁 新品发布 ...

  • 第二十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开幕 ...

  • “圳品”的品质为何越来越好——深圳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