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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行政处罚第一批典型案例

2023-04-20 17:56: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行政处罚第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拜泉县某饭庄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3月13日,拜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饭庄进行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餐桌上剩余大量菜品。经调查,服务员未对消费者进行及时告知提醒,向消费者推荐特色菜品,致使大量菜品剩余,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行为。拜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3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拜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兴安岭呼玛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呼玛县某面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17日,呼玛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某面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呼玛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绥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绥化市北林区某烧烤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3日,绥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市场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巡查,发现绥化市北林区某烧烤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消费者防止过度浪费进行提示或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绥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某幼儿园未主动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的相关制度案

2023年3月28日,双鸭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双鸭山市某幼儿园进行反餐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的相关制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存在未主动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3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完毕,制定了幼儿园餐饮节约制度并上墙,同时表示将严格遵守制度,杜绝食品浪费。

(来源:龙江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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