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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县开慧乡向协和商店作出行政处罚

2023-04-20 16:54: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县开慧乡向协和商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市监处罚﹝2023﹞9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县执市监处罚﹝2023﹞91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3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2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未改正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3月1日予以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五)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处罚机关长沙县市场监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00615406X1
数据来源单位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100615406X1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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