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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创幻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管理隐患进行整改被罚款3万元

2023-04-20 15:50: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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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海创幻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管理隐患进行整改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盐处罚〔2023〕梅沙9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海创幻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管理隐患进行整改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电梯使用管理人未依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履行日常管理职责的,由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条电梯使用管理人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未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或者明知其委托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要求实施维护保养未及时纠正的,由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罚款3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海创幻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GUMWF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索**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8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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