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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滩羊铺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门市监处罚〔2023〕64号

2023-03-02 17:49: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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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北京滩羊铺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门市监处罚〔2023〕6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6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滩羊铺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33983803X8
工商注册号11010901911031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经对当事人询问及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北京滩羊铺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对相关法律知识理解较浅,同时当事人食材的原材料同为于宁夏盐池购进的盐池滩羊,就将滩羊铺子及“盐池滩羊”商标一起放置于门店牌匾上,自从2021年年底至2022年4月1日当事人对牌匾进行更换期间一直使用。在此期间,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承认存在使用与“盐池滩羊”相同图形,构成了商标侵权的违法事实。当事人已与投诉人沟通协商,得到了投诉人的谅解。我局收到了盐池滩羊商标权利人盐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撤诉书,投诉人表达了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谅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2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5-28
处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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