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舆情>>

2022年度北京市广告监测报告

2023-01-17 17:46:53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2022年度北京市广告监测报告

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2年度,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409万余条次。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监测量分别占比64%、28%和8%。

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量排名前三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营养食品、普通食品和特殊化妆品。涉嫌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营养食品、普通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和出现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特殊化妆品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2年度,中心共对1800余家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搜索监测,搜索总量为4.85亿余条次,其中搜索引擎类媒体占比36%,电商平台类媒体占比25%,新闻门户类媒体占比9%,短视频、论坛等其他类媒体共占比30%。

PC端媒体涉嫌违法问题主要为医疗(含医疗美容)、技能培训和教育培训等类别。APP类移动端媒体涉嫌违法问题主要为医疗(含医疗美容)、房地产和非处方药等类别。

从涉嫌违法情况来看,互联网媒体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为医疗诊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技能培训、房地产、教育培训类。其中,搜索类医疗广告(含医疗美容)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图片链接、视频等形式的医疗广告(含医疗美容)的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未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教育培训类(包括学历学位等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房地产类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对价格有表示的,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

北京市广告与网络交易监测中心

2023年01月11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聚焦“年货、年礼和年味”打造新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节前 ...

  • 以质为道 积量致远——2022年度 ...

  • 中国年,喝习酒

  • 浙“丽”话食安小课堂——蜂蜜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