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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乐福良乡店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万元

2022-08-22 16:24: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良乡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据了解,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所指的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良乡店罚款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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