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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隐秘的按键,轻轻一按来坑你!

2022-08-22 14:25: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多赚钱,给电子秤加装开关、遥控装置?《计量法》和《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明确规定,凡是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在使用之前均需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才可以投入使用。

案情简介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区内某家熟食店存在“缺斤少两”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查,该熟食店有一台正在使用的电子秤,用该电子秤称量500g的标准砝码却显示为65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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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电子秤可在输入密码后进入“作弊模式”,当事人在销售散装食品(含熟食)时,通过将电子计价秤调至“M3”档,使显示称重高于实际秤重30%左右。截至案发,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计价秤的营业额为人民币8161.5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8161.5元。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

《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计量法》第二十七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没收计量器具1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161.5元,并作出相应罚款。

消费提醒

1.称重前,请留意电子秤是否贴有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二维码”,注意查看显示窗口有无遮盖物、秤体周围是否有不明电线线头及自制小开关。

2.称重时,注意商家在输入单价的同时有没有按多余的键,发觉可疑时可要求重启电子秤。

3.称重后,可及时前往公平秤进行复秤,购买河、海鲜等商品时,请在宰杀前复秤。

(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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