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公示食品违法案件处罚信息(2022年第1期),涉及陕西国福实业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序号 | 立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来源 | 立案时间 | 货值(元) | 处罚结果及依据 | 罚没款合计(元) | 承办单位 |
1 | 蓝市监处〔2022〕 5号 | 陕西国福实业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生产) | 日常监督检查 | 2021年10月29日 | 4485元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物品; 2、没收违法所得792元; 3、罚款1000元。 | 蓝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