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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抽查20批次儿童床(婴儿床) 6批次不合格

2022-08-17 22:28: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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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儿童床(婴儿床)监督抽查情况。

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近期,市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力量对浦东、静安、黄浦等6个区域8家企业和百联、天猫、京东3个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20批次儿童床(婴儿床)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有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0.0%。不合格项目涉及3项安全性指标:结构要求、床铺面要求、旁板和床头要求,以及2项功能性指标:标志和木材名称。

一是结构要求不合格,有1批次。百联全渠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i百联销售的标称由安徽呵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牌家用童床(型号规格:HP618,1040mm×610mm×940mm),床头旁板存在直径7mm的孔,深度大于10mm(标准要求深度应不大于10mm),与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婴幼儿活泼好动,如果存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孔,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将手指插入这些孔中,进而卡住造成伤害;另外该批次旁板和床头要求也不合格,旁板部分板条之间的距离实测小于45mm(标准要求应为45mm~65mm),与标准要求不符。婴儿床旁板和床头上的孔或两个结构部件之间的距离需适宜,过大或过小的距离都可能导致使用者的头、手、胳膊、腿等身体部位被困在这个空隙之内,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床铺面要求不合格,有1批次。上海婴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天猫销售的标称由舒城宏远儿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牌家用童床(型号规格:YJL808),床铺面相邻两根板条之间间隙大于60mm(标准要求60mm的锥形头应不可能穿过床铺面的相邻两根板条之间的间隙),与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床铺面是婴儿床的重要部件,如果床铺面与旁板之间、床铺面与床头之间、床铺面上相邻板条之间的间隙过大,容易导致婴幼儿的手、胳膊、腿等身体部位被困在这个空隙之内,造成危险。

三是木材名称不合格,有3批次。如上海子咖科技有限公司在月星环球港销售的标称由浙江一举木业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image.png ”牌帕克莱拉婴儿床(家用童床)(规格型号:QJA002-A,1250mm×698mm×846mm),木材名称企业明示为榉木,实测是水青冈。木材名称标识不准确或不规范,易误导消费者。

四是标志不合格,有5批次。如上海哲雄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在嘉里中心(南京西路)销售的标称由型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 婴儿床(家用童床)(型号规格:1200mm×700mm×945mm),永久性标志标准号缺失(标准要求童床应具有以下内容的永久性标志:产品名称、注册的商品名称和制造厂、批发商或零售商的注册商标,以及识别制造厂的附加手段;适用标准号和日期;在童床旁板上,于旁板顶部下方至少200mm处,以表明床垫最大高度或厚度的一条线或其它标识;也可以以文字说明床垫所允许的最大高度或厚度)。标志缺乏的童床无法永久性地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不利于消费者的正确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婴幼儿安全防范意识较低,相应的标志可以提醒监护人注意和规避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的安全。

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儿童床(婴儿床)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儿童床(婴儿床)时,应关注产品介绍中有没有提及产品执行的强制性标准QB2453.1-1999 《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应选购标注该标准的产品。

二、选购儿童床(婴儿床)时,应检查外露边棱和凸出部分是否经过倒角,是否有毛刺和刃口;具有侧翻旁板的产品,可提起侧翻旁板查看是否能自动啮合;床铺面高度可调节的产品,检查调节方式,应选择需用工具才能调节高度的产品;对于安装脚轮的产品,需关注是否有锁定装置,应至少有2个脚轮能被锁定;同时锁定装置要比较牢固可靠,可在锁定的情况下将床转一圈,检查锁定装置是否失效;检查是否存在直径>7mm,深度>10mm且不满足12mm~25mm和45mm~65mm之间的孔,尤其是床铺面高度调节的预制孔,避免选购具有此种类型孔的产品。

三、选购儿童床(婴儿床)时,应关注床铺面、旁板和床头。对明示适用于不能坐起的儿童床(婴儿床),在床铺面处于最高位置时,床铺面上方至旁板和床头最低位置的上侧边距离应>300mm;适用于能坐起的儿童床(婴儿床),床铺面最高位置至旁板和床头最低位置的上侧边距离应>300mm,床铺面最低位置至旁板和床头最低位置的上侧边距离应>600mm;床铺面与旁板、床铺面与床头间的间隙应<25mm,床铺面相邻板条间间距应<60mm;旁板和床头两个结构部件(板条)之间距离应为45mm~65mm。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儿童床(婴儿床)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表

序号被抽检人被抽检人所在商场/平台商品名称标称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标称生产企业主要不合格项目
1上海三苑宜友商贸有限公司宝大祥多功能婴儿床
(家用童床)

DL6S86824,1230mm×740mm×1070mm未标注/--三苑宜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木材名称、标志
2上海哲雄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嘉里中心婴儿床
(家用童床)
1200mm×700mm×945mm2020年8月/--型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经销商)标志
3 上海子咖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月星环球港帕克莱拉婴儿床
(家用童床)
image.pngQJA002-A,1250mm×698mm×846mm未标注/--浙江一举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名称、标志
4百联全渠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i百联家用童床HP618,1040mm×610mm×940mm2020.9.11/--安徽呵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结构要求、旁板和床头要求、标志
5 上海崇智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天猫家用童床

CA668,65cm×120cm2020年6月10日/--四川发荣林业产业有限公司木材名称
6上海婴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猫家用童床YJL808未标注/--舒城宏远儿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床铺面要求、标志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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